关于《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浏览次数:1408 投稿:县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2

审批意见:

遂环评表〔2020〕28号


关于《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节能减排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一、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节能减排技改项目,总投资23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属于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遂平县工人路14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碱回收炉及其烟气处理系统,对现有二期碱回收系统的蒸发、苛化工段进行升级改造,碱回收炉大气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实现节能减排。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遂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11728-22-03-023078)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可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原则批准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废气:碱炉废气经“静电除尘+碱法脱硫+二氧化氯氧化脱销+湿法除尘”四级处理后,由现有10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蒸发工段产生的冷凝水、软水制备废水会用于制浆车间,不外排。

(三)噪声:真空泵、鼓风机、引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白泥收集后用于电厂脱硫使用;燃烧炉渣、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三、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本审批意见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遂平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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