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关于《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清洁行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40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18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区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根据《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清洁行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建设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成果,推进“小区管理物业化、街面管理网格化、集市管理规范化、路面清扫机械化”活动,全面落实城区“防尘、抑尘、控尘、降尘”措施,完善城市治理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尽快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实现干净、有序、美丽,增强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遏制减少扬尘污染为目标,积极推进城市道路深度清扫保洁,努力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扩大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采用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加强对建成区内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车站、背街小巷、绿化带、人行道和各类市场、建筑工地及城中村等环境卫生整治和长效保洁力度,达到“五净五无”标准(车行道净、步行道净、边角侧石净、井沟井盖净、树穴净,无集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果皮纸屑、无浮土积存、无乱贴乱画),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强化城区周边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加强对高速公路、省市干线和县乡公路的路面及路沟清扫保洁,保证洒水清扫频次和效果,达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三、工作任务

(一)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楼顶、房顶进行安全清理和冲洗。

(二)加强建成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厂企业、各类住宅区尤其是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清洁。

(三)加强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及沿线各类公共设施的清洁。

(四)加强沿街各类门店、楼顶立面清洗保洁。

(五)加强对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环境清洁保洁。

(六)加强城区过境铁路、公路、河流沟渠沿线环卫配备设施建设和保洁管理。

(七)排查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及人行道等破损情况及时全面修补。

(八)排查各类建筑及市政施工工地黄土裸露情况。

(九)排查未绿化道路及区域,限时限期完成绿化。

(十)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街等雨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疏浚。

四、时间安排

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周五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清洁行动。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承担的职责,履行这次城市清洁行动的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推进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城市清洁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综合运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宣传此次行动,营造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全县各单位的积极行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明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爱卫办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督查结果打分排名,每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年终进行总评,一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落后的单位作表态发言,并挂黑旗;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挂红旗并给予物质奖励,以强力推进清洁行动的持续开展。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清洁行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实施方案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