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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479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3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必然要求,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和《驻马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驻政办)〔2021〕8号,按照县政府安排,县司法局积极开展调研、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于3月9日至4月12日征求了企业界、工商联、政府部门和部分群众的意见,接受调研的人士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均没有不同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起草,共分三部分十二项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巩固“无证明”城市创建的基础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时,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从而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1.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于2021年5月15日前编制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报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2.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实施方案》提出,告知承诺制与现行管理制度并行实施。对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鼓励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3.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在附件中提供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样式)》,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科学编制本地本部门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格式文本,书面告知承诺内容并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县人民政府网站内)。

4.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并不意味着法定证明都不要了,而是行政机关通过信息数据共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的其他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管。

5.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县发改委牵头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形成社会信用建设良性循环。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7、履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注意事项。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宣传、鼓励改革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于2021年4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具体操作方案,以达到在全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的。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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