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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1832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6

遂政办〔2021〕2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遂平县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4日




遂平县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的

实施意见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遏制超采区扩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格限制南水北调受水区和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通知》(驻水资〔20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下水开发利用形势

地下水是我县主要的供水水源,也是维系区域生态环境的要素。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下水开采量也在大幅增加。2020年全县地下水用水量达6032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7666万立方米,开采率近80%。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一方面支持和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对地下水资源的有限性认识不足,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不合理开发利用也造成了地下水超采问题。2014年,我县灈阳街道、莲花湖街道、车站街道、褚堂街道、和兴镇部分区域、产业集聚区部分区域被河南省水利厅划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近年来,我县积极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已进入社会发展新阶段,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地下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对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危害,而且今后将对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控制和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有关治水兴水重要讲话精神,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的控制和治理,加强超采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调查评价,统一规划和统一调配。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采取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合理配置、有效保护和涵养水源等综合治理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水质恶化,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能够满足自备井用水户需求的,自备井全部关停,有取水许可证的一并注销;2023年底前,具备水源置换条件的,要完成城镇公共供水地下水水源置换;2025年底前,地下水超采现象明显改善,通过进一步采取强化管理和涵养水源等调控措施,使地下水水位逐渐回升,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方案)。县水利局要按照水资源综合规划总体要求,对县域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进行科学评价,牵头组织制定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方案),经市水利局组织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三)严格地下水超采区取水许可管理。当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时,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当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时,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和地表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四)加强节约用水管理。节水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途径。要按照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灌溉、水源置换、引水补源等措施,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效率,减少地下水开采;工信部门要推动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尤其要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要按期淘汰;城市管理部门要通过供水管网改造,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五)继续开展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工作。要按照《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区自备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政办〔2019〕55号)要求,除需要保留的自备井外,凡是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能够满足自备井用水户需求的,自备井全部关停。

(六)加强备用井管理。凡予以保留的自备井,应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

(七)建立和完善超采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县水利局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网,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超采区地下水动态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下水超采的危害性和治理的紧迫性,要把地下水超采区的控制和治理列入本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生态与环境的重要议事日程,县人民政府要对超采区的治理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的有关工作。

(二)健全机制,保障投入。一方面县本级财政应当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落实;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支持我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建设工作。

(三)有序调结节,节约用水。要严格定额管理,计划指标考核,用水计量收税,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抓紧制定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制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

(五)科学推进,强化管理。要运用和推广水资源管理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提高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地下水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


相关解读:《遂平县关于印发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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