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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任,是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近年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我县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初步改善,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县政府提出了“抓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争取用三年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标准”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结合深化医改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标任务,县政府制定了《遂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遂政办[2021]27号,指导全县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
二、主要目标
对标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标准,《遂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了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和分年度目标。
一是到2022年底,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是2021年,全县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22年力争全部达到基本标准,并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其中30%以上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5%以上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三是2021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实现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健全村医养老保障,积极推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
四是2023年底,要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人才周转房建设任务。
三、建设和服务能力标准
《遂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规定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举办主体和村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基本建设和服务能力标准。基本建设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执行,如有发热门诊(诊室)、大型医疗设备,承担培训任务,增设中医馆以及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血液透析等服务床位,则单独核算建筑面积;服务能力方面,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执行,能够诊治相应数量的病种数,并配备相应诊疗设备。村卫生室实行政府建设、产权公有、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业务用房面积、占地面积和基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执行,按照《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馆”设置全覆盖,中医医师配备达标,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支持专科特色突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加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
四、重点任务
《遂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推进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五提升”,即推进基础设施提升、诊疗设备提升、信息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提升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设备数字化、综合管理信息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
二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
三是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运行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投入政策,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社区(村)配套设施规划,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列入当地党委政府民生实事。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按期、保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标准。
三是保障资金投入。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设备数字化、综合管理信息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范围由县政府解决。基层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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