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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政办〔202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户籍所在地参保);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21年9月10日—10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要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其中困难群众参保率要达到100%。要做到应保尽保,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四、征收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2021年度每人280元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320元。
下列群体由县财政全额资助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建档立卡脱贫户。2.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的五保人员、低保户、艾滋病患者、困境儿童。3.重度残疾人。4.计生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县财政资助夫妇1人参加基本医保)。
上述特殊群体分别由县扶贫、民政、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资助参保缴费人员清册(与公安户籍一致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
五、征缴流程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强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红新,县税务局、财政局、卫健体委、民政局、扶贫办、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统计局、医保局、残联、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主管副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成立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办公室,乡镇一把手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两委”中明确一名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征缴、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催缴提醒、情况公示等工作。根据大数据分析,我县学生参保率较低,在今年的征缴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学生参保工作,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学生参保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生全员参保,不漏1人,并以学生参保促进有学生家庭全员参保。
(二)宣传发动。县政府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会议,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征缴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顺机制,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落实此项工作。印发明白纸、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国家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下达了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把医保征缴工作与激活电子凭证工作同时布置安排,努力完成任务。
(三)制定征缴计划。根据各乡镇人口基数,制定各乡镇征缴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县医疗保障局提取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导出2021年度征缴底册,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办公室,各乡镇征缴办公室据此制作《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册》,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办公室组织村 (社区)参照《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册》进行集中征缴,征缴过程中去掉死亡人员,增录新参保人员,确保人款一致,应保尽保。
(四)组织集中征缴。为进一步方便缴费人,有效降低征缴成本,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积极建立“政府组织、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征收、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遂平县税务局、遂平县医保局与中原银行遂平县支行充分对接,成功开发征缴扫码小程序,实行扫码缴费、扫码代缴为主的新型集中征缴模式。此次集中征缴主要采取四种方式:
一是扫码缴费。就是缴费人直接用手机扫村、组助征员提供的中原银行账户二维码缴费即可。此方式开具居民医保征缴收据(收据注明扫码缴费字样)。具体操作流程为:
1.扫描缴费二维码,授权登陆中原易收宝小程序。
2.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点击“立即缴费”,跳转至账单页。
3.如账单页面个人信息不全,需完善本人所属乡(镇)、村信息,选择缴费地后进行支付。
4.缴费完成,点击“查看账单”或进入中原易收宝小程序首页,点击底部“个人中心”,即可查看缴费记录。
二是扫码代缴。就是缴费人可让家人、第三人或村、组助征员用手机扫村、组助征员提供的中原银行账户二维码代为缴费即可。此方式开具居民医保征缴收据(收据注明扫码代缴字样)。具体操作流程为:
1.扫描缴费二维码,授权登陆中原易收宝小程序。
2.输入被代缴对象身份证号,点击“立即缴费”,跳转至账单页。
3.如账单页面被代缴对象个人信息不全,需完善被代缴对象所属乡、镇、村信息,选择缴费地后进行支付。
4.缴费完成,点击“查看账单”或进入中原易收宝小程序首页,点击底部“个人中心”,即可查看缴费记录。
三是不能进行扫码缴费或扫码代缴的缴费人,可采取传统的集中征缴模式进行缴费。即:由村、组助征员征缴居民医保基金后(给缴费人开具收据作为凭据)存入税务待报解社保费专户,再核对无误后录入电子征缴模板传至医保局,由医保局上传生成流水号后到税务大厅窗口开票入库。
四是未进行参保登记的新增参保人员,可采取传统的集中征缴模式进行缴费。即:由村、组助征员征缴居民医保基金后(给缴费人开具收据作为凭据)存入税务待报解社保费专户,再核对无误后录入电子征缴模板传至医保局,由医保局上传生成流水号后到税务大厅窗口开票入库。
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对于集中征缴期未缴费的零星缴费人员,可以采取微信、支付宝参保缴费或自行到税务大厅参保缴费。
(五)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所辖村(社区)“两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定期通报各单位征缴进度,强化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医疗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征缴任务按期完成。
(二)及时上解,确保安全。县税务、医保和财政部门要强化对代征保费的监管,乡村(社区)经办人员和其他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所收保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解保费,不得截留、挪用保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
(三)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安排县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和奖励工作经费。对各乡镇(街道)分别按每参保1人1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对截至10月31日,对参保率达到99%以上且位居城区前两名和乡镇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位居城区后两名和乡镇后三名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处罚。
附件:
1.遂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2.遂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任务表
3.遂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登记表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遂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红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周 黎 县税务局局长
张 峰 县医保局局长
郭俊峰 县财政局局长
曾宪刚 县人社局局长
王 鑫 县教育局局长
刘 冰 县卫健体委主任
李世奎 县民政局局长
杨金强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向阳 县统计局局长
张天雷 县残联理事长
魏效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树春 县农商银行行长
李广勇 县邮储银行行长
李宗方 县中原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遂平县税务局,负责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具体事宜,周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遂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任务表
序号 |
乡镇 |
人数 |
1 |
灈阳街道 |
16925 |
2 |
莲花湖街道 |
14702 |
3 |
吴房街道 |
10122 |
4 |
产业集聚区 |
6459 |
5 |
车站街道 |
19877 |
6 |
褚堂街道 |
17141 |
7 |
石寨铺镇 |
22823 |
8 |
沈寨镇 |
44634 |
9 |
和兴镇 |
58196 |
10 |
常庄镇 |
38434 |
11 |
文城乡 |
26193 |
12 |
花庄镇 |
22572 |
13 |
阳丰镇 |
32311 |
14 |
槐树乡 |
25747 |
15 |
嵖岈山镇 |
21041 |
16 |
玉山镇 |
24740 |
17 |
嵖岈山风景区 |
4597 |
18 |
凤鸣谷风景区 |
4831 |
合计 |
|
411345 |
备注:任务目标人数不含政府资助缴费人员
附件3
遂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登记表
乡镇 |
村别 |
组别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验证 |
缴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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