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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浏览次数:110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0

遂政〔2022〕16号


为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结合遂平县机构体制改革和调整后的实际情况,现确认以下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确认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县级政府部门

1、遂平县档案局

2、遂平县机要保密局

3、遂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4、遂平县金融工作局

5、遂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6、遂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遂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遂平县财政局

9、遂平县公安局

10、遂平县司法局

11、遂平县水利局

12、遂平县城市管理局

13、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14、遂平县审计局

15、遂平县农业农村局

16、遂平县教育局

17、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9、遂平县统计局

20、遂平县民政局

21、遂平县商务局

22、遂平县应急管理局

23、遂平县医疗保障局

24、遂平县自然资源局

25、遂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6、遂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7、遂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8、遂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遂平县新闻出版局

30、遂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31、遂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32、遂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确认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乡级政府单位

33、遂平县人民政府灈阳街道办事处

34、遂平县人民政府莲花湖街道办事处

35、遂平县人民政府车站街道办事处

36、遂平县人民政府吴房街道办事处

37、遂平县人民政府褚堂街道办事处

38、遂平县文城乡人民政府

39、遂平县槐树乡人民政府

40、遂平县常庄镇人民政府

41、遂平县和兴镇人民政府

42、遂平县沈寨镇人民政府

43、遂平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44、遂平县阳丰镇人民政府

45、遂平县花庄镇人民政府

46、遂平县嵖岈山镇人民政府

47、遂平县石寨铺镇人民政府

上述公布的县级政府部门及乡级政府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遂平县人民政府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依法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遂平县人民政府常设机构的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地点:县司法局一楼依法行政服务股,投诉电话:0396—4656581)。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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