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31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7

一、制定背景

1、出台文件的必要性。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是中央下达的政策资金,要求在2022年度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2、政策依据。根据《河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18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遂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及时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有效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民参与社会化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力持续壮大,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绝大部分小农户积极主动接受农业生产全托管、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有效促进我县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目标。

(三)项目实施内容

1、项目服务区域。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65万元。项目实施选定区域是以优质小麦种植的和兴镇、常庄镇、阳丰镇、文城乡、花庄镇、沈寨镇、石寨铺镇、褚堂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等乡镇为项目实施重点区域,示范辐射带动部分村(居)订单小麦种植面积(连片)和其他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强烈的村(居),作业面积共约5.889万亩,占全县小麦种植面积的7.3%左右。

2、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至11月(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可以跨年度实施)。

3、项目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优质小麦、玉米作物生产整地作业环节。

4、项目补助环节。按照《河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财政资金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

5、确认作业面积。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测,深翻作业机械要求安装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作为项目实施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作业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服务,并提供作业相关证明资料,以备验收存档。本年度该项目实施区域不能与相同类项目重复。

6、作业标准。按照《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驻马店市地方标准(DB4117/T 242-2019)执行。

7、优选服务组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公开招标程序,择优聘用有规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依法注册的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实现以项目实施带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三、形成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有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并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文件草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后予以印发。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