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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6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6

现就《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文旅消费已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刚需”,在推动消费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锚定“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带动效应。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0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重点通过七个方面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0号)文件精神,对全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对2023年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遂”的旅行社按照《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遂政[2018]13号)给予奖励,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缴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用好省支持政策,坚持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对文旅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二)举办“文旅+”特色活动。围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之“奇山秀水·生态遂平”品牌,持续开展“西游文化节”“郁金香节”等活动,推动景区做优产品、提升服务、树好形象。开展文旅消费提振年行动,组织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精彩、天天有场景”。

(三)加大文旅宣传力度。设立营销专项基金,创新营销方式,实施“引客入遂”行动。加强与周边城市文旅市场的合作交流,扩大高铁沿线重点城市的宣传,巩固郑州、武汉两大客源市场,抢占机会市场,拓展县外客源来遂平旅游。执行扩大消费政策,落实旅游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四)优化审批流程管理。支持旅游景区、休闲园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举办音乐节、实景演艺、露营大会、专题展览等活动。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意识。

(五)实施“一区一街”工程。鼓励吴房文旅综合体、1955工业文化创意园等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条文旅休闲消费街区。支持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加大投入发展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夜经济集聚区相关奖励政策。构建一批夜间文化消费集聚园区,支持图书馆、艺术中心和文化馆等开发夜间文化活跃区域,着力发展科普教育、夜间研学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特色体验活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评选年度10个网红打卡点、10个文旅消费新场景。

(六)支持新业态文旅项目。鼓励旅游景区、休闲街区、博物馆等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在认定评级、宣传推广、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对获得全省精品旅游演艺案例将予以重点扶持。

(七)办好旅游美食活动。积极参加《老家河南·百城千味》评选活动,推出50种以上最具遂平地方特色的名菜、风味小吃品牌。立足吴房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规划一批特色餐饮街区、精品夜市。培育国槐路美食广场、金山路美食街、1955工业文化创意园、南关市场等特色鲜明的夜间餐饮主题街区。拍摄具有遂平特色美食系列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等。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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