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1238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最新预测结果,27日起,受空气湿度增大、扩散条件转差等不利气象条件,加之污染传输的影响,我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降低污染峰值,减重度污染持续时间,按照省攻坚办重污染天气防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市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于2021年27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响应。

一、预警管控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引领和民生保障类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允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应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橙色预警管控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稳定达标排放。县供电公司每日调度企业用电量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企业用电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国网遂平供电公司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1、经“市长一支笔”签批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施工项目,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前提下,准予施工。其余施工项目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清运渣土。未清运的渣土、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应全部苫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现场监督,对未落实“十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的工地,依法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现场监管人员如不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其违规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将追究其现场监管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县控尘办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路局、园林绿化中心及其它有涉及施工任务的部门、乡镇(街道、管委会)

2、督导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落实《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行业橙色预警管控要求,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不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的企业停止露天开采、破碎作业,筛分、锯解、磨抛、裁切等涉气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

3、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空气湿度较大时,停止雾炮和洒水作业,全部以湿扫和人工清扫为主;对人口密集区周边道路做到及时清洗清理路面,减少路面积尘,严格按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做到“以克论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施工项目、大宗物料运输、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正常运输。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路局、生态环境分局、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卫健体委、公安局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执法检查,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县城管局负责,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频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根据气象条件及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二、严格开展强化督查

(一)县攻坚办督查组将对本次橙色预警管控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每日抽查涉气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及时下达督办单,限期整改。

2021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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