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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遂平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浏览次数:57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04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1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阶段,多数房地产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为贯彻落实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激活我县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代表和金融机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遂平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措施(试行)》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渠道收集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并结合驻马店市、西平县的经验做法,草拟出《措施(试行)》,初稿向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金融办、县人行、瞿阳街道办、莲花湖街道办、车站街道办、人社局、信访局、公积金、教育局、卫健体委、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金融机构、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园林绿化中心、税务局等21家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经广泛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措施(试行)》进一步提升完善,达成意见统一,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本着实用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归纳提出了十六条内容。

(一)优化用地供应结构。

(二)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

(三)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四)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

(五)优化项目预售监管制度。

(六)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

(七)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八)施行购房补贴政策。

(九)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十)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

(十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十二)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

(十三)强化舆情监测。

(十四)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力度。

(十五)为购房家庭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服务。

(十六)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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