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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遂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遂平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浏览次数:199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2

遂政〔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县政府与县法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推动法治遂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运行府院联动机制,通报会商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府院法治共建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振南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召集人:张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 集 人:冯全敬 县政府副县长

刘 冬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公积金管理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遂平支行、遂平银保监办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公安局政委。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2.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研究审定府院“双清单”,压实相关单位责任。

3.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二、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法治遂平建设规划》《遂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执法问题和行政复议疑难问题定期研讨、常态化庭审观摩等制度,完善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共同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健全执法司法监督联动机制。加强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不满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案卷集中评查,集中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院审判监督作用,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审查报告。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对接沟通,结合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过召开案件研判会、分析会、协调会等形式,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禁违法采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司法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政府和法院深化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协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4.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破产立案渠道,严防“假破产、真逃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完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涉税事务、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

5.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涉行政机关案件执行机制,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机制。

6.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牵头落实的年度具体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拟定“双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常态化联动方式

(一)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双清单”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通报情况,会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方式路径。

(二)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政府部门和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探索搭建府院联动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和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府院联动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要求的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政府及工作部门与县法院之间的联系路径顺畅。

(二)推动工作落实。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研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遂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双清单”、重点问题事项、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的主要任务等,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和重点问题事项清单,定期跟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工作,通过法治遂平(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清单化、闭环式抓好工作落实。有关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并视情予以通报,确保府院联动取得扎实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府院联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要求,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遂平县人民政府           遂平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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