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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99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6

现就《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民宿作为文旅发展的新业态,对于提升我县乡村旅游品质,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民宿发展前期普遍存在审批程序不规范、建设层次低及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作为新兴产业,我县对民宿产业发展的引导、管理、服务等方面也缺乏有效手段,需要政府层面牵头对民宿审批、发展、建设、经营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使民宿发展能够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能够成为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重要抓手,也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一个健康良性发展的生态产业圈,以推动我县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民宿发展实际,拟定了《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旅文创大会文化旅游大会精神,推动我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学习借鉴周边县市区相关政策和成功做法,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章总体要求说明意见制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二章民宿发展重点任务。从整合资源,优化规划布局、挖掘文化,提升产品内涵、规范管理,形成品牌示范、创新模式,带动富民增收、强化宣传,引导合理消费五个方面重点打造以嵖岈山景区为龙头的西部山区旅游民宿集群。第三章保障措施、保障用地用房、完善支持政策四个方面涉及协调小组、所在地乡镇政府、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民宿扶持政策,对评定等级的旅游民宿可给予资金奖励,新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新评为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当年创建为河南省精品旅游民宿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该奖项不重复发放;对于旅游民宿集聚区、特色旅游民宿示范村,分别一次性最高给予50万元、30万元扶持奖励。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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