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28 17:26
信息来源:
遂平县文广旅局
遂文广旅〔2025〕15号
李治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推动我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保护机制,夯实非遗传承基础。我县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与制度化建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规定,于2013年10月,上出台《遂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联合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定期研究解决非遗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目前,我县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遂平县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个:锣鼓艺术大铜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王莽撵刘秀传说、桃核雕花工艺(桃符制作)、王祥卧冰传说、女娲传说;驻马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魏氏葫芦雕刻绘画等24项;遂平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88项。同时,建立非遗项目档案数据库,对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表现形式等进行数字化记录,实现非遗资源的动态管理和高效利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税金融保障。财政支持方面,县财政每年设立不少于10万元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非遗项目的传承活动、传承人补贴、展示展演、资料整理等工作。在税收优惠与金融扶持上,联合县税务部门,为从事非遗产品生产、销售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县金融机构推出“非遗贷”特色金融产品,为非遗工坊、非遗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助力非遗产业发展。
三、推进人才培育,壮大非遗传承队伍。实施“非遗人才振兴计划”,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非遗传承人研修班”,定期组织传承人到高校、文化机构学习,提升其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建立“非遗传承梯队”,鼓励传承人收徒授艺,对新培养出优秀徒弟的传承人给予奖励。目前,全县共有非遗传承人96人,其中省级4人、市级25人、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传承梯队。
四、创新发展模式,激发非遗时代活力。积极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相融合,打造“非遗+”发展模式。在嵖岈山景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博物馆旅游景点设立非遗展示体验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推出非遗主题旅游线路,让游客亲身体验非遗文化传承。
在城南玉湖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成立遂平县文旅文创研发中心,支持非遗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开展非遗产品线上销售,培育“遂平非遗”网络品牌。通过直播带货,将遂平非遗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同时,鼓励非遗传承人运用短视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宣传推广非遗文化,扩大影响力。
五、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将非遗宣传纳入全县文化宣传工作重点,每年举办遂平县非遗文化展演展示系列活动,开展非遗展演、技艺比赛、产品展销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非遗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展示遂平非遗项目,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非遗保护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完善非遗保护体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