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文化传承发展工作部署,健全县域非遗保护传承体系,遂平县正式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8项非遗项目纳入县级保护体系。本次政策出台立足县域文化禀赋与保护现状,通过规范化、制度化遴选扩充非遗保护资源库,为遂平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文旅产业融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文化根基。现将本政策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重要意义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活载体,是县域历史文脉、民俗风情、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国家持续强化非遗系统性保护,河南省、驻马店市相继完善非遗保护条例与工作机制,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体系,为基层非遗挖掘、保护、传承提供了坚实法治依据和政策支撑。
遂平县历史底蕴深厚、民俗资源丰富,拥有天中二胡艺术、乔氏棕编、醒狮花灯制作、玉山扁豆凉粉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县域非遗资源矩阵。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生产生活方式革新,部分小众非遗项目面临传承断层、知晓度低、保护碎片化等问题,大量散落民间的传统技艺、民俗文化、口述历史资源亟待挖掘抢救、规范保护。
为补齐县域非遗保护短板,完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遂平县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26年启动第五批县级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通过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核公布的标准化流程,筛选出28项具有地域特色、文化价值和传承潜力的非遗项目,正式纳入县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实现县域非遗资源的扩容提质、系统保护。
二、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本次通知核心是规范公布第五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明确全县非遗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与工作方向。一是确立法治合规的遴选机制,全程遵循法定程序,保障非遗项目认定的专业性、公正性、权威性,确保入选项目真实反映遂平本土文化特色。二是明确非遗保护工作方针,严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十六字方针,摒弃重申报、轻保护的片面模式,聚焦项目活态传承与长效保护。三是压实各方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县直各部门协同发力,统筹推进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与活化利用,构建全域联动的非遗保护工作格局。
三、政策出台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县域非遗保护体系。28项新项目的纳入,进一步丰富了遂平县级非遗资源储备,补齐了小众、濒危非遗项目保护短板,健全了层级清晰、覆盖全面的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推动县域非遗保护工作从零散化抢救向系统化、常态化保护转变。
二是延续本土历史文脉。本次入选项目扎根遂平本土民俗与生产生活,承载着地方历史记忆、人文精神和民俗风貌。名录的公布有效留住了本土特色文化基因,破解了部分非遗项目失传消亡的难题,为传统文化赓续传承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赋能文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非遗资源是文旅融合的核心抓手,丰富的非遗名录为县域文旅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优质资源,助力打造遂平特色文化品牌。同时,非遗的活化利用能够带动传统技艺传承、文旅消费升级,催生特色文创、民俗体验等新业态,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地方经济提质增效。
四是厚植文化自信根基。常态化开展非遗挖掘、保护与传播,能够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本土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群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全民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推动遂平县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遂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文化股
解读人:吴向东
联系电话:0396——4909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