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17 10:50
信息来源:
遂平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的管理,遏制乱捕滥猎现象,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并改善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草拟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通告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请将信函邮寄至河南省遂平县吴房街道办事处勤政路中段5号楼 遂平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463100。
(二)邮件反馈。请将电子邮件发送至spsfz@163.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请在信函封面/邮件标题注明“《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若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