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12 17:26
信息来源:
遂平县商务局
为抢抓国家、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政策机遇,补齐我县县乡村三级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拓宽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破解乡镇商贸业态老旧、村级物流覆盖不足、农特产品商品化程度不高、城乡便民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根据驻马店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的通知》(驻商体系〔2026〕11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方面,重点征集乡镇大集、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连锁经营、其他商业基础设施等项目。
(二)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征集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中转设施、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点等项目。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方面,重点征集流通企业物流仓储设施、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流通企业供应链转型升级等项目。
(四)提高生活服务质量方面,重点征集生活服务供给类项目。
(五)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方面,重点征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商贸物流体系建设等项目。
(六)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方面,重点征集商品化处理设施、其他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等项目。
二、时间要求
征集项目以2024年1月1日(含)以来已完工项目为主;在建项目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工投入运营并验收通过。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市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资金实行“先验先报先得,用完为止”的分配原则。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资质,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地须在我县所属区域范围内。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且属于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
3.项目申请单位与资金使用单位须一致。
4.申报主体近3年来未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等事故。
5.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附件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公章);
3.项目简要介绍: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设备配置、总投资额、资金来源、建设工期、运营模式、社会效益等;
4.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信用公示报告。
六、报送时限及对接方式
1.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2.报送路径:各乡镇(街道)完成辖区项目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运行股;县内市场主体可直接上门报送。
七、工作要求
1.全面摸排梳理。各乡镇、县直单位全面摸排辖区商贸、物流、农业流通类项目,做到应报尽报;
2.从严前置审核。各乡镇及主管部门做好第一道审核,杜绝虚构项目、重复申报项目上报,保证项目真实性、可行性;
3.强化部门协同。商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配合,做好项目申报政策指导、初步核验。
附件:1.县域商业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遂平县商务局
2026年08月12日








